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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培训

物业管理行业法律新方向

《中国物业管理行业新方向》

两会决议风向标研讨会邀请函

各物业企业领导: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业已落下帷幕,李克强总理在3月15日上午召开的记者招待会上发出了政府的最强音,“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管有多大的阻力,要有足够的韧性”,“把市场的准入放宽,就要营造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环境”,“要向依法合规的市场主体发出前行、前行、再前行的信号”,“向依靠劳动创业创新者发出可以、可以、再可以的绿灯”,“对于违法违规及时亮出黄牌,甚至出红牌罚他下场”。总理回答记者的提问,其要义将预示着中国物业管理行业会发生什么巨大的变化、挑战和机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15日通过,并以第66号主席令于2017年10月1日执行,物业服务企业又将面临着什么?

 

我们不仅需要警觉,更需要快速做好转换的准备!

本次内容如下:

一、讲师介绍

包华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人大《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预案研究课题组组长,北京市住建委《业主共同决定》机制研究课题组组长,北京市兰台物业管理争议调解中心理事,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评论员、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103.9北京交通交通广播”评论员,中央电视台“城建与楼市栏目”嘉宾,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嘉宾,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特聘导师,北京市海淀区物业管理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市司法局“以案释法宣讲团”物业管理专题组长。

 

二、课程简介:

1、    物业管理资质政策调整的影响

(1)、物业管理资质制度的由来

(2)、对物业服务企业承接业务的影响

(3)、对业主识别物业服务品质的影响

(4)、对基层政府实施物业服务行业管理的影响

2、《民法总则》对物业管理行业的影响

(1)、《民法总则》简介

(2)、《民法总则》设立的新规范简述

(3)、物业服务领域《民法总则》新规范适用的解读